3月16日,俄罗斯联邦政府第377号法令生效,该法令改变了在国家项目”国际合作与出口”下接受国家支持的俄罗斯出口公司的要求。
根据该法令,出口商将能够延长两年履行其根据2022年3月31日前签订的国家支持协议提供产品的义务。 在此期间,公司将不被要求退还收到的资金并处以罚款。
为了延长履行公司收到的国家支持下的义务的最后期限,有必要与相关部门联系。
为方便出口商,俄罗斯出口中心为提交此类申请准备了一份特殊表格。
出口商下载表格,填写并将其发送给实施国家支持计划的相关部门就足够了。
申请表格(https://clck.ru/eMZnQ )
填妥的表格必须发送到相关部门的电子邮件:
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–info_admin@minprom.gov.ru
俄罗斯农业部–info@mcx.gov.ru
俄罗斯经济发展部–mineconom@economy.gov.ru